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期中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1-04 访问次数: 79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为加强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培养过程,学校将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期中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4日—11月15日(校历第10-11周)
二、检查内容
(一)课堂教学情况
课堂教学检查是对研究生课程的教学秩序、教风学风、教学质量等进行监督指导。包括:检查任课教师的授课情况和教学效果,是否存在迟到、减少授课学时、擅自调停课、换人上课、师德失范等情况;检查研究生上课及学习情况,是否存在旷课、迟到、早退、违纪等情况。对新教师的授课情况应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教学质量。
(二)教学资料完备情况
教学资料检查是对基础教学文档规范性的常规检查。主要检查任课教师是否备有完整、规范的教学大纲、教案、考勤表等教学档案,是否按教学进度表进行授课,教学大纲内容能否达到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要求。
(三)规范化管理及文档归档情况
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包括教学运行、考试、学籍、成绩管理等多个方面,各教学学院应规范过程管理,严格各培养环节的审批流程,并做好教学档案的收集和归档保存工作。
(四)专业实践开展情况
检查专业实践开展情况,统计应参加实践人数,已参加实践人数,未开展实践的要查明原因并尽早安排,确保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实践的开展符合培养方案要求和学校管理规定。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对其实践环节的安排与落实情况,要进行全面检查。
(五)研究生开题情况
检查2023级所有研究生开题环节完成情况,包括:开题报告会计划、专家评议情况等;学硕和专硕是否分开进行开题报告会;专硕开题报告会邀请行业(企业、党政部门、事业单位)专家参加情况。
(六)研究生学分情况
检查2023级研究生各科成绩是否已齐全、合格。统计成绩不合格研究生名单,并通知其参加本学期相关课程补修(学位课程不合格者)、补考。
(七)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情况
落实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导师对研究生指导的管理,促进导师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指导研究生中,导师要了解所指导的每个在校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和生活状态并及时进行指导。
三、检查形式及要求
采取各培养学院自查为主、研究生院抽查为辅的方式。请各培养学院领导高度重视,由主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对本院上述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一)教学秩序巡查
各培养学院要约请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共同开展期中教学工作督查,针对教师到岗、研究生出勤、课堂教学秩序、教学设备运行等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填写《常州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巡查情况记录表》(附件1)《常州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巡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
(二)学院领导听课
学院领导应深入研究生课堂,了解课堂教学状况,加强与授课教师的沟通,有针对性地解决本院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每人每学期应听课至少2次,并填写《常州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师听课记录表》(附件3)。
(三)召开师生座谈会
各培养学院召开师生座谈会,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研究、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发现并积极解决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填写《常州大学研究生期中师生座谈会记录表》(附件4)。师生座谈会收集的意见与建议内容主要包括:课堂教学、培养方案、教学运行与考试、教学(含学籍)管理与服务、研究生管理、导师管理等。
四、检查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培养学院对研究生教育教学期中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常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期中检查情况总结》(附件5),内容主要包括:研究生教学检查过程、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同时,各学院应总结教学中值得推广、借鉴的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营造和谐的育人氛围,建设优良的教风和学风。
(二)请各培养学院于11月20日前将附件1-5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到研究生院815室。
联系人:贾音;联系电话:86330236。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