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常州市大学生(研究生)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0-12 访问次数: 3535
各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9〕4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大学生应该参加所属地的居民医疗保险,所在学校为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代办单位。大学生医疗保险具有以下特点:1、涵盖范围广、个人缴费低、门诊医疗同步解决,在学生个人缴费的基础上,还会得到政府的补助。2、其不仅可以解决学生突发伤害、患大病门诊以及住院的医疗保障问题,还可以解决学生的普通门诊医疗保障问题,这是商业保险所不具有的优势。3、结合大学生的实际特点,放宽了特大疾病保障范围,更为大学生的健康着想。大学生参保可为自己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为家庭减轻医疗负担。
常州市2025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研究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对于非全、定向等有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可自愿选择在工作单位还是学校缴纳。
二、缴费说明
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办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全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21〕71号)2025年度,高校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230元/人,;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个人缴费30元/人(具体了解详见附件2)
医保费用将由学校财务代扣上缴,请参保学生务必于10月14日前将260元保险费用存入学校扣费卡中;或者关注“常州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选择“学生业务”——“网上缴费”,输入用户名(学号)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选择“保险费(260元)”,按步骤支付。部分学生已经与学费一并扣除,无需再缴,请学生本人务必确认清楚,规定时间未缴费,将无法通过学校再行参保。
三、医保政策
1、2024年秋季入学首次参保的新生,仅需缴纳2025年度保费,即可从2024年9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其他缴费参保人员享受医保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参保学生在常州看病就医需持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到常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已在生源地或原学校领取过“社会保障卡”的学生(即参加过江苏各市、县居民医保)缴费参保后,原卡须经常州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机构激活后继续使用,原卡丢失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卡面标识的银行网点挂失补办;未办理过“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的参保学生由常州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机构统一制卡后发放。(详见附件6)
3、学生寒暑假、学校派遣实习和因病休学期间,可在生源地和实习地就医(仅限门诊大病和住院),待就医结束后三个月内凭相关材料到市政服务中心审核报销。
四、参保程序
1、各学院务必宣传解释到位,将《2025年度常州市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发至学生班级,确保学生(特别是新生)了解医保待遇和报销手续等相关政策。
2、为确保学生参保信息准确无误,参保学生务必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核对自己的手机号码(如需修改可在个人管理——个人信息维护里面修改),不参保学生必须签署《自愿放弃参加常州市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承诺书》(以下简称为《承诺书》,附件4),交学院辅导员处留存。
3、学院辅导员负责所带学生2025年度参保统计录入工作,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研工模块下的“医保管理”中勾选参保和不参保学生名单,请辅导员务必核准参保学生名单。
4、学院分别导出《2025年度常州大学居民医保参保名单》(以下简称为《参保名单》和《2025年度常州大学居民医保不参保名单》(以下简称为《不参保名单》)、《2025年度医保制卡研究生信息统计表》(附件5),并于10月14日前将名单电子稿(发送至邮箱cczuygb@163.com)和纸质签字盖章稿(参保和不参保名单须和研究生系统中信息保证一致,免交医保的困难生信息请备注好免交类型)报送至研工部。《承诺书》由学院自行保管,请确保数据准确。
5、请各学院辅导员认真梳理全体学生名单,避免延长学制、休学、即将复学等学生名单遗漏;请务必与保留学籍学生取得联系,告知其交费购买居民医保事宜;退学学生不参加学校统一购买居民医疗保险,请在系统中按不参保操作。
特别提醒:学校以学生的《承诺书》作为不参保依据,未签订《承诺书》的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
五、咨询方式
研工部盛老师:88519547
常州市社会保障中心咨询电话:0519-12393
常州市医保卡咨询电话:0519-85579290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