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25    访问次数: 1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凝练推广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做好2025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准备,经研究,决定开展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应当体现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反映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突出独创性、实践性和创新性。主要包括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汇、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加强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案例建设等方面的成果。申报范围包括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第一完成人应为本校教职工;

(二)申报项目以各级教学成果奖、各级教改研究项目、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高质量的教学研究论文论著、高水平的学生获奖成果等为基础,突出学科特色育人实践,相关成果已在省内外形成初步的示范性与品牌效应;依托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依托成果应为20221231日前)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三)推荐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依托成果应为20221231日前)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四)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

(五)申报项目需组建形成培育团队。团队成员结构合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基础扎实、经验丰富,充分发挥专业负责人、教学名师、一线骨干教师的协同作用。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的教育教学成果,由个人(团队)提出申请,按照要求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二)申报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报送,请各学院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择优向学校推荐优秀成果,申报成果超过一个的应排序推荐。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成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对重点项目进行优先培育。

(四)申报材料请于511日前交至研究生院,电子稿发至邮箱gongjing@cczu.edu.cn,纸质材料交至主楼815

                          常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4425

附件1: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x

附件2: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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