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常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工作综合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09 访问次数: 576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全面落实《常州大学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推动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更加注重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培养要素建设和教育质量提升,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江苏高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综合评价的通知》(苏学位办〔2023〕1号)文件精神,2023年学校继续对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实施综合评价。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总结2022年度研究生教育工作,如实填写《常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工作综合评价申报表》(附件),于2月21日前将申报表电子文档(word版和盖章版PDF,命名规则:学院名称+教育工作综合评价)发送至邮箱:gongjing@cczu.edu.cn,并按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常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