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25年度研究生教研业绩分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1浏览次数:10

各学院、相关部门:

2025年度研究生教研业绩分值统计工作即将开始,请依照文件《常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业绩核算办法》(常大〔202559号)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做好统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项目

2025年未参与教务处教研业绩统计的研究生教育教学获奖成果优质研究生培养平台、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优质研究生教学资源、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学位点评估工作

二、统计时间

统计202511日至20251210日期间的教研业绩,立项、结题、获奖等均以发文日期为准,论文和著作以见刊和出版日期为准。2024年度如有教研成果遗漏统计的今年可补充统计,其他年度遗漏成果不再进行认定。

三、统计方式

教研成果负责人登陆学校门户后,进入研究生系统,在教育教学业绩管理模块中,进行统一录入,上传支撑材料。学院教研成果负责人申报教研业绩,需经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复核后,在系统中进行业绩分配;科研机构的教研成果负责人申报教研业绩,先由科研机构挂靠的学院审核,研究生院进行复核,后在系统中进行业绩分配。机关教研成果负责人可依托学院申报,也可选择党政机构进行申报,由研究生院直接审核。

四、申报操作流程

教育教学业绩管理——项目申报(研究生教育教学获奖成果、优质研究生培养平台、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优质研究生教学资源、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学位点评估工作)——填写“项目名称”——选择“项目类别”(Ⅰ///Ⅳ类)——选择“项目级别”(A1C3级)——输入个人信息——选择学院/部门——上传支撑材料。

、支撑材料

请根据相关要求将支撑材料扫描后在网站附件中进行上传,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无支撑材料者,视为无效。具体支撑材料如下:

1.教研课题立项文件、经费到款相关证明材料。

2.教研课题结题(鉴定)相关证明材料。

3.教研论文扫描件(扫描件为期刊封面、封底、目录、正文首页)。

4.教材扫描件(扫描件为教材封面、版权页、序言或前言、目录、封底,同时需提交显示编者编写字数页面)

5.获奖证书(或文件)扫描件。

6.优秀学位论文相关证明材料。

7.学位点通过合格、专项评估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五、时间安排

120251210-1217

教师在研究生系统中录入教研业绩、上传支撑材料各二级学院教务秘书在系统里审核本学院教师录入的教研成果

220251217-1222

研究生院对学院审核通过的教研成果进行审

320251222-20251225

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教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业绩分值分配。(特别提醒:系统内本年度学校审核通过的业绩分,教师本人务必在年度考核前完成分值的分配,对于逾期没有分配的剩余业绩分,该分值将直接计算在教师本人当年的总业绩分中)

六、其他要求

1、申请研究生教研业绩,所有的成果均需与研究生相关,不得与本科教研业绩统计项目重复,研究生院将重点核查。

2、取得成果为2025年,申报年度统一填写2025年。

20251211

研究生院

附件1:常大〔2025〕59号-关于修订《常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业绩核算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