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2025年度研究生教研业绩分值统计工作即将开始,请依照文件《常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业绩核算办法》(常大〔2025〕59号)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做好统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项目
2025年未参与教务处教研业绩统计的研究生教育教学获奖成果、优质研究生培养平台、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优质研究生教学资源、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学位点评估工作。
二、统计时间
统计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10日期间的教研业绩,立项、结题、获奖等均以发文日期为准,论文和著作以见刊和出版日期为准。2024年度如有教研成果遗漏统计的今年可补充统计,其他年度遗漏成果不再进行认定。
三、统计方式
由教研成果负责人登陆学校门户后,进入研究生系统,在教育教学业绩管理模块中,进行统一录入,上传支撑材料。学院教研成果负责人申报教研业绩,需经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复核后,在系统中进行业绩分配;科研机构的教研成果负责人申报教研业绩,先由科研机构挂靠的学院审核,研究生院进行复核,后在系统中进行业绩分配。机关教研成果负责人可依托学院申报,也可选择党政机构进行申报,由研究生院直接审核。
四、申报操作流程
教育教学业绩管理——项目申报(研究生教育教学获奖成果、优质研究生培养平台、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优质研究生教学资源、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学位点评估工作)——填写“项目名称”——选择“项目类别”(Ⅰ/Ⅱ/Ⅲ/Ⅳ类)——选择“项目级别”(A1—C3级)——输入个人信息——选择学院/部门——上传支撑材料。
五、支撑材料
请根据相关要求将支撑材料扫描后在网站附件中进行上传,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无支撑材料者,视为无效。具体支撑材料如下:
1.教研课题立项文件、经费到款相关证明材料。
2.教研课题结题(鉴定)相关证明材料。
3.教研论文扫描件(扫描件为期刊封面、封底、目录、正文首页)。
4.教材扫描件(扫描件为教材封面、版权页、序言或前言、目录、封底,同时需提交显示编者编写字数页面)。
5.获奖证书(或文件)扫描件。
6.优秀学位论文相关证明材料。
7.学位点通过合格、专项评估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五、时间安排
1、2025年12月10日-12月17日
教师在研究生系统中录入教研业绩、上传支撑材料。各二级学院教务秘书在系统里审核本学院教师录入的教研成果。
2、2025年12月17日-12月22日
研究生院对学院审核通过的教研成果进行审
3、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5日
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教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业绩分值分配。(特别提醒:系统内本年度学校审核通过的业绩分,教师本人务必在年度考核前完成分值的分配,对于逾期没有分配的剩余业绩分,该分值将直接计算在教师本人当年的总业绩分中)
六、其他要求
1、申请研究生教研业绩,所有的成果均需与研究生相关,不得与本科教研业绩统计项目重复,研究生院将重点核查。
2、取得成果为2025年,申报年度统一填写2025年。
2025年12月11日
研究生院
附件1:常大〔2025〕59号-关于修订《常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业绩核算办法》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