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开展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琳发布时间:2025-10-29浏览次数:11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相关研究生:

为充分保障研究生培养和职业发展,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调整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涉及学生范围

2023级按专业学位类别招生录取的机械(0855)、材料与化工(0856)、能源动力0858、土木水利0859)、生物与医药(0860)类别硕士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

二、类别调整领域

各相关培养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附件1)规定的类别领域内确定本学院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调整对应表(附件2),113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向研究生发布。

三、工作流程

1.相关研究生填写《常州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生调整专业领域登记表》(附件3),经导师同意,于1110日前提交至各学院。

2.相关学院根据申请核实情况,并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信息进行评议,汇总同意申请的信息,填入《常州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生调整专业领域汇总表》(附件4),将签字盖章后的登记表和汇总表于1117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籍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anglin@cczu.edu.cn。

3.研究生院对批准申请调整专业领域的研究生信息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正式行文并上报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办理相关专业领域调整手续(专业代码由类别代码变更为领域代码;专业名称由类别名称变更为领域名称)。特别说明:变更后,仅变更学信网、毕业证、学位证的专业信息,学位授予名称和类型不变,仍按专业领域所在专业学位类别授予学位。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专业领域调整工作,确保调整工作平稳有序。

2.各相关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涉及的研究生,尊重研究生意愿,保障学生的权益,原则上研究生可自愿申请按录取时确定的研究方向及执行的培养方案,转入同一学院同一类别下设的相应专业领域,也可保持现状不变,按照原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培养管理。

3.相关研究生的专业领域调整工作仅此一次,请各位研究生认真考虑,慎重选择,一旦提出申请,经确认后不得再次变更。不论何种原因,逾期未提出变更申请者一律不再受理。

4.未尽事宜,请咨询研究生院学籍管理科老师,联系电话:86330237。

研究生院

20251029

    附件1.《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pdf

    附件2-学院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调整对应表.xlsx

    附件3-常州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生调整专业领域登记表.docx

    附件4-常州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生调整专业领域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