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3-14    访问次数: 10

各有关学院、研究生导师和2023级研究生: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常州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常州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办法》要求和研究生培养计划安排,现将2023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级研究生。

二、考核程序及内容

1.各学院成立中期考核工作小组,邀请研究生教育督导团参与学院中期考核,提前公布各类研究生中期考核进程的安排。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中期考核需邀请行业专家参加。

2.研究生填写《常州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对自己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自我鉴定,由导师就研究生的中期课程学习情况、已发表论文情况等方面给出综合表现评价。

3.各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确认研究生是否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并根据研究生的课程修学、实践活动、学术活动、科研工作等进行综合评价。

4.各学院分管研究生教学的院长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签署学院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等级。

5.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中期考核工作,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加强领导,严格考核,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各学院中期考核工作应在2025411日前结束,学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中期考核申请,考核材料及考核结果由学院留存归档。研究生院负责汇总、审核各学院的考核结果。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4日

常州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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