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我校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0-08 访问次数: 521
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顺利完成我校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及范围:
1、博士生导师:截止2024年8月31日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全部导师(含尚未实际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和兼职导师),应与当年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中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2、博士生:2023-2024学年具有过本单位学籍和2024-2025学年初入学的博士在校生。
3、科研项目:2023年度,我校作为项目管理单位,统计范围内博士生导师“主持”的,处于“在研”或“结题”状态的科研项目。
4、科研论文:2023年度发表科研论文信息。
5、科研获奖:2023年度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获奖情况。
6、专利授权:2023年度授权专利(著作权)情况。
采集信息具体要求见《附件2-2024年全国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
二、其他说明
在信息统计过程中,如有不清楚或存在问题的地方,为使统计数据范围,保证数据形式的一致性,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将问题汇总后由研究生院进行解答。
此次采集,因涉及导师个人信息、科研信息和指导情况等信息,请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本学院博士生导师信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指派专人负责,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准确。
2、因填报时限要求,各学院务必于10月12日前完成信息填报工作,相关表格电子版发送邮箱yanglin@cczu.edu.cn,并将表格盖章纸质版交至主楼819杨老师处。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