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23 访问次数: 9953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按照《常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及校内评优表彰管理办法》、《常州大学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等规定,将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为做好这次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校级荣誉奖: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活动积极分子
3.校级奖学金: 科研实践综合奖
二、评选范围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范围为所有全日制在籍在学硕士生、博士生。
2.科研实践综合奖,范围为非毕业班全日制在籍在学硕士生、博士生。
3.其他奖项均为2022、2023级全日制在籍在学硕士生、博士生。
三、评选办法
1.各学院要成立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及校内评优表彰评审委员会,向全体研究生做好广泛宣传,将具体评选条件、评选办法、评选名额等评选细则以各种形式向研究生公布。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保证质量、严格把关。
2.评选程序。有意申报的研究生填写各奖项审批表,交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经学院评审委员会评选、公示无异议后,报研工部审批。研工部复核、公示无异议后决定表彰。
3.关于公示。所有奖项评选结果须经学院和学校两级公示。公示期:学业奖学金为5天,其他奖项为3天。
四、评选名额或比例
奖项 | 比例与金额 |
学业奖学金 | 博士:一等奖50%(15000元);二等奖50%(12000元)。 硕士:新生:双一流院校与学科推免生24000元、其他院校推免生及双一流院校与学科一志愿考生18000元、其他院校一志愿及双一流院校与学科调剂考生12000元、其他类考生8000元。 其他年级:一等奖15%(12000元),二等奖15%(10000元),三等奖70%(8000元)。 |
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 活动积极分子 | 每项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参评研究生人数的5%,优秀研究生干部和活动积极分子奖不能兼得。优秀研究生获得者综合评定排名需在前5%。 |
科研实践综合奖 | 不超过年级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仅限非毕业班) |
五、材料报送
1.审批表:各奖项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放学生档案、一份学院留存;
2.汇总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辅导员将各类评奖评优结果导入<研究生系统>后再导出学院Excel汇总表,打印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10月22日前报送至研工部。(导入模板见系统)
相关说明:
1、在测算各类奖学金及评优表彰人数时,不具备参评资格人员不包含在总基数中,同时各类奖项获得人数不得在学院总基数范围内超过文件规定比例。
2、关于双一流院校与学科的认定:要求毕业的院校须为全日制第一学历。
2022年以前毕业的同学参考《2017年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如果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不看学科,只看院校。如果毕业于“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精确到学科。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moe.gov.cn)
2022年以后(含2022年)毕业的同学参考《2022年 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要精确到学科。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moe.gov.cn)
如有疑问,可联系研工部盛老师:885195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