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我校2024年度研究生优质教学资源建设项目 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23 访问次数: 935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提升课程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常州大学优质研究生课程建设实施办法》(常大〔2023〕52号)、《常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方案》(常大研〔2022〕5号)、《促进我校研究生教材体系建设暂行办法》(常大研〔2021〕11 号),现决定开展我校2024年度研究生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优质课程
(一)申报主体
课程负责人应为常州大学在职教师,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课程负责人应为所申报课程的主讲人之一,且该课程经过连续两个及以上周期的教学,教学效果良好,无教学事故。课程负责人须依托我校研究生培养学院的学位点进行申报。
(二)建设要求、经费标准、周期
1、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类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以及公共选修课等独立设置的理论或实践类课程。
2、研究生院重点支持建设列入《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的课程,优先支持本校教师与企业专家合作共建的研究生优质课程。已立项支持过的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均应建成在线开放课程,须于结题前在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研究生教育板块完成一个轮次的授课教学,完成课程教学内容设计、教学视频录制等工作,并按照授课平台要求完成课程介绍、教学视频、学习任务、学习要求、作业布置、作业批改、单元测验等教学辅助学习资源建设工作。
4、获得立项的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建设期满后,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达到优秀的课程列入校级优质研究生课程(有效期3年),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优秀研究生课程。
5、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由研究生院提供资助,每年资助5门左右,每项资助5万元,经费分期划拨,立项后拨付 50%,中期考核合格后拨付30%,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20%。
6、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两年。
二、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一)申报主体
本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实行项目制。每个教学案例库设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人应为常州大学在职教师,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申报团队不少于3人,团队成员中应至少有1名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
(二)建设要求、经费标准、周期
1、案例库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课程进行建设,优先支持与新能源、新材料和合成生物等方面头部企业及高水平研究院合作编写的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每个案例库应至少包括10个案例。案例内容及格式要求参见《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
2、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由研究生院提供资助,每年资助5个左右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经费分期划拨,立项后拨付 50%,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50%。
3、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
三、研究生教材
(一)申报主体
申报人应为常州大学在职教师,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应连续3年承担申报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相关课程教学,政治立场坚定,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师德师风问题。
(二)建设要求、经费标准、周期
1、教材应能反映学科和行业领域新知识、新成就、新经验、新方法和新体系,在国内同类教材中具有特色性或先进性,必须融入思政教育元素,鼓励编写数字化融媒体教材和富媒体数字教材。
2、优先支持我校与具备高级职称的行业企业专家联合申报建设的研究生教材,我校的申请人须在编(著)者中排名第一。
3、优先支持已出版发行,使用效果良好,拟修订再版的教材;或已使用多年,教学效果优良,拟改编为教材正式出版的讲义;或已有详尽的编写出版计划,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新兴学科教材。
4、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出版时须标注“获常州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立项资助”。
5、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由研究生院提供资助,每年资助10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总额为 5万元。经费分期划拨,立项后拨付 50%,项目结项验收通过后拨付另外 50%。
6、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
四、申报要求
1、研究生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由教师自主申报,申报材料经学院审核同意并评审排序,公示无异常后提交研究生院。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填写《常州大学优质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常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常州大学教材建设申请书》。
2、各学院将申报的研究生教学资源建设项目进行会评排序,于6月15日前将研究生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申报书(各一式两份)和申报项目汇总表的纸质稿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电子版申报书和申报项目汇总表发至邮箱gongjing@cczu.edu.cn(命名规则:课程/案例/教材+学院+教师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3、已主持我校研究生教学资源建设项目且尚未结项的任课教师,不得申报同类型项目;已在我校获得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优先支持学院承诺投入匹配建设经费的项目。
4、 学院应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23日
附件3:常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