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研究生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办理
发布时间: 2024-05-09 访问次数: 233
一、申请条件
获得我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可办理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申请证明书所需材料
1.遗失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须在申请人所在地市级及以上报纸登报遗失声明,并提交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正反面同页);
3.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补办学位证明书:学信网下载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正面蓝底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和二寸纸质照片二张(照片应与毕业证书上照片同版,jpg格式,大小介于10KB至40KB,分辨率为480*640);
5.申请人填写《常州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证明书申请表》(见附件1),并由所在学院审批通过。
三、办理方式
1.本人办理。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至研究生院(科教城校区主楼819)办理。
2.委托他人代办。除上述材料外,受托人还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申请办理毕业(学位)证明书委托书》(见附件2)。
联系电话:0519-8633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