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2-28 访问次数: 2255
各有关学院、研究生导师和2022级研究生: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常州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常大研〔2016〕7号)、《常州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办法》常大〔2013〕126号要求和研究生培养计划安排,现将2022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中期考核工作,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学院成立中期考核工作小组,邀请研究生教育督导团参与学院中期考核,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公布中期考核工作安排,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各学院中期考核工作应在2024年3月31日前结束,学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中期考核申请,考核材料及考核结果学院留存归档。研究生院负责汇总、审核各学院的考核结果。
研究生院
2024年 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