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2-28    访问次数: 2253

各有关学院、研究生导师和2022级研究生: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常州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常大研〔20167号)、《常州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办法》常大〔2013126号要求和研究生培养计划安排,现将2022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中期考核工作,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学院成立中期考核工作小组,邀请研究生教育督导团参与学院中期考核,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公布中期考核工作安排,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各学院中期考核工作应在2024331日前结束,学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中期考核申请,考核材料及考核结果学院留存归档。研究生院负责汇总、审核各学院的考核结果。

 

 

 

研究生院

   202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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