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大学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常大【2020】100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职能部门审核,申请学科所属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评议,校外同行专家评价,校学科专家组评审,校学位委员会审定,共有22人获得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2月18日至2022年12月22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通过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
联系电话:86330237
常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18日
发布者:盛玲玲发布时间:2023-12-18浏览次数:1101
根据《常州大学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常大【2020】100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职能部门审核,申请学科所属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评议,校外同行专家评价,校学科专家组评审,校学位委员会审定,共有22人获得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2月18日至2022年12月22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通过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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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