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常州大学优质研究生课程建设立项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17 访问次数: 381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常州大学优质研究生课程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常大研〔2021〕9号)和《关于公布2021年常州大学优质研究生课程建设立项结果的通知》(常大研〔2021〕15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课程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立项的校级优质研究生课程。
二、验收内容和要求
1、课程建设负责人对照申报书认真填写《常州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结题报告书》,每门建设课程均需填写《课程情况介绍表》。
2、如后期建设课程与申报课程不一致,请注意填写结题报告书时按照表格要求填写清楚。
3、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检查课程建设完成情况。
4、验收材料《结题报告书》纸质版一份,其他材料(上线相关平台的证明、获奖、论文、课件等)纸质版一份,各学院请于11月30日将材料统一交至主楼815。
三、其他说明
1、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进度结题验收的项目可申请最长延期一年进行检查,并需填写延期申请表。
2、验收不合格的须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3、评价结果达到优秀的课程列入校级优质研究生课程(有效期 3 年),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优秀研究生课程。
常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二:延期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