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在校残疾生学费减免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20 访问次数: 633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就填报2023-2024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在地方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且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
二、补助标准
残疾学生免学费省财政补助标准,按照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调整后实际收费备案标准实行,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补助12000元,其余部分由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奖助学金经费中列支。
三、填报时间
各学院于10月10日前报送《2023—2024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并附学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扫描电子版及纸质(已提供过的可不用再次提交材料,但必须填写表格),证件须在有效期内,请学院把关审核。
联系人:蒋媛,电话:0519-88519547。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9月20日
附件:
2023-2024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