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25 访问次数: 3232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11 号)、《常州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定期审核暂行办法》(常大研〔2021〕1号)(附件1)等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和0837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博士生导师。
二、申请时间和材料
1.申请时间
本次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逾期将不再接收申请材料。未按时提交申请材料者视为主动不参加2024年博士生招生。
学科所在学院负责通知本学科博士生导师在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指定人员。
2.申请材料
(1)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应由本人填写《常州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表》(附件2),填写时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附件3)的要求进行。
(2)提交《常州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三、评审程序
1.5月31日前,学科所在学院组织初审,并将填写规范的《常州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表》电子版、《2023年度博导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研招办邮箱:yzb@cczu.edu.cn,《常州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表》纸质材料及学院签字盖章的《2023年度博导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交至研招办。
2.7月10日前,研究生院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
3.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进行认定。
四、其他说明
1.按照申请博导任职资格时所在的一级学科填写,原则上不做调整。
2.实行申报诚信承诺制,对申报材料不实者,实行一票否决制。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填报时如不明确事项应先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常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