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初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18 访问次数: 1973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做好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及程序
详见《常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及校内评优表彰管理办法》常大〔2021〕99 号文。
三、材料报送要求
附件1和2均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主要领导签字),并于11月28日前报至研工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