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优质研究生课程、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课题 立项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09    访问次数: 1046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大学优质研究生课程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常大研〔20219 号)、《关于印发《常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常大研〔202110 号)、《关于公布 2021 年常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常大研〔202114 号)和《关于公布 2021 年常州大学优质研究生课程建设立项结果的通知》(常大研〔202115 )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1年立项建设的优质研究生课程、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课题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1、所有2021年立项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均需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常州大学优质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交所在学院审核,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

2、所有2021立项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课题,均需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常州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课题中期报告表》,交所在学院或部门审核。重大委托课题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学院或部门组织中期研讨。

 二、检查内容与要求

(一)优质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

1、所有项目负责人对照《常州大学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与自我评估,并填写相应中期检查表,交所在学院审核。

2、中期检查表纸质版一式五份,请各项目单位汇总并于1015日前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教学主楼815)。

3、联系人:龚婧,联系电话:86330236

(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课题项目

1、所有项目负责人对照《常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课题项目计划书》,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与自我评估,并填写相应中期报告表,交所在学院或部门审核。

2、重大委托课题项目的中期报告表纸质版一式五份,于1015日前送至研究生院综合办(教学主楼815)。

3、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在学院或部门开展中期研讨,请相关单位汇总研讨结果,填写《常州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课题中期研讨评审结果汇总表》,纸质版一份,于1015日前送至研究生院综合办(教学主楼815)。

4、联系人:陈艳鼎,联系电话:86330236

 

                                             常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299

 

附件1 重点、一般课题名单.xlsx

附件2 常州大学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docx

附件3 常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课题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附件4 常州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课题中期研讨评审结果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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