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优质研究生课程、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课题 立项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09 访问次数: 1046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大学优质研究生课程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常大研〔2021〕9 号)、《关于印发《常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常大研〔2021〕10 号)、《关于公布 2021 年常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常大研〔2021〕14 号)和《关于公布 2021 年常州大学优质研究生课程建设立项结果的通知》(常大研〔2021〕15 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1年立项建设的优质研究生课程、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课题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1、所有2021年立项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均需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常州大学优质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交所在学院审核,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
2、所有2021年立项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课题,均需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常州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课题中期报告表》,交所在学院或部门审核。重大委托课题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学院或部门组织中期研讨。
二、检查内容与要求
(一)优质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
1、所有项目负责人对照《常州大学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与自我评估,并填写相应中期检查表,交所在学院审核。
2、中期检查表纸质版一式五份,请各项目单位汇总并于10月15日前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教学主楼815)。
3、联系人:龚婧,联系电话:86330236。
(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课题项目
1、所有项目负责人对照《常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课题项目计划书》,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与自我评估,并填写相应中期报告表,交所在学院或部门审核。
2、重大委托课题项目的中期报告表纸质版一式五份,于10月15日前送至研究生院综合办(教学主楼815)。
3、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在学院或部门开展中期研讨,请相关单位汇总研讨结果,填写《常州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课题中期研讨评审结果汇总表》,纸质版一份,于10月15日前送至研究生院综合办(教学主楼815)。
4、联系人:陈艳鼎,联系电话:86330236。
常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