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2022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与学位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22-09-08    访问次数: 3560

各有关学院、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学校毕业与学位工作总体安排,决定启动2022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第二批),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应做实做细研究生毕业与学位工作,合理安排毕业程序,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审查,对毕业生学位论文写作、评审、答辩和学位审议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二、各学院下半年开展的学位申请、资格审查、论文查重、论文送审、论文答辩等研究生学位授予前期工作流程和要求与上半年一致,各环节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掌握, 相关工作均应在20221116日前完成,相关环节务必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新系统上线,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朱老师)同步完成。

三、各学院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后期工作应按下表要求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同步完成,并确保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与学位授予信息一致且完整(如姓名拼音,格式为:姓,首字母大写;名,首字母大写,姓和名中间空一格,如李四四,Li Sisi)

常州大学2022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流程(第二批)

工作

时间

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责任部门

备 注

 

 

 

 

 

 

 

 

 

 

 

 

 

 

 

 

 

 

 

 

 

 

 

 

2022913日至20221113日(具体时间学院自行掌握)

学位申请书及学位论文提交

学位申请人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学位申请书2份;

2.学术成果(发表论文及专利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学位论文(份数学院确定);

申请人在提交上述材料的同时必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和“毕业与学位”栏中相关环节。

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常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常大【2017170 号)《常州大学在职工程硕士管理办法(试行)》(常大【201152号)等文件规定,本年度开始不再接受2016级及以前的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

学位申请人;

学院;

研究生秘书

为保证按时毕业,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学位申请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等情况,审查本次学位申请人员材料:

1.学位申请书;

2.学位论文;

3. 学术成果;

4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相关环节(培养、毕业、科研等)。

学位申请人;导师;

学院;

研究生秘书

 申请人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核对完善个人信息。 

各学院审查申请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学术成果是否符合学位申请要求。

学位论文

复制比检测和形式审查

研究生秘书汇总本次申请答辩学位论文电子版,检测学位论文文件名为:学院名称-学科名称-学生姓名-学号。

学院负责进行论文复制比检测(每生只能检测一次,不得多次提交不同版本)。检测结果按要求报研究生院1份,学院留存1份(相关表格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学院组织进行论文形式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学位论文须返回修改,修改后的学位论文须再次审查。学院将审查结果留存备查并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

学院;

督导专家;

研究生秘书

学位论文通过复制比检测和形式审查后方可进入论文送审相关工作。

学位论文送审

每篇硕士论文由各学院聘请2位(博士论文3位)与学位论文研究领域相关的专家评阅论文,涉及材料如下:

1.学位论文;

2.学位论文评阅表。(注意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同类型)

研究生秘书;研究生院

评阅人中至少1名校外专家。

学院意见

各学院作出准否答辩的意见,涉及材料如下:准否答辩意见表。

各学院将论文盲审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汇总表样式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学院负责人;

研究生秘书;


学院学位论文答辩

学院在答辩前一周提交各研究生答辩安排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备案;在答辩前3天必须出海报公示;

学院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会议,答辩会议涉及材料如下:

1.学位申请书2份;

2.学位论文评阅表;

3.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学院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审核并录入答辩结果。

学院;

研究生秘书

因疫情无法返校答辩的学生可以申请网络答辩,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批准后由学院组织实施。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组织委员召开会议,涉及材料如下:

1.学位申请书2份;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

学院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完成“学位管理”栏相关内容并及时录入学位讨论结果。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研究生秘书


20221116日前

学院汇总并上报研究生院相关材料

学院汇总以下材料:

1.学位申请书2份(交研究生院);

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

4.学术成果复印件;

5.授予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3本(1本交图书馆,1本学院存档,1本交档案馆);博士论文增加1本交国家图书馆。

6.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的《常州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基本情况表》(需用新表-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下载(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交研究生院;

7.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文档(答辩版定稿)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留存(每名学生学位论文电子文档存放在1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学号_作者姓名”, 电子文档文件名为论文题目,电子文档必须是WORD文档格式);

 

 

 

学位申请人;研究生秘书;学院负责人

 

 

 

学院提交研究生院材料:

学位申请书2份、学位申请人员基本情况表。

2022122日前

研究生院汇总、审核拟申请学位人员名单

研究生院汇总、审核拟申请学位人员名单,准备学位会会议文件

研究生院

 

20221215左右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准备上会材料、制作证书、发文并上报数据)

研究生院;

 

2023110日前

学位获得者学位申请和授予材料归档

学院负责归档以下材料:

1.学位申请书(由研究生院盖章后转交学院2份,其中1份由学院归入学生人事档案);

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

4.学术成果复印件;

5.学位论文1

学院;

研究生秘书

学位申请书、学位论文、学术成果移交学校档案馆,表决票由学院归档。

 

                                       研究生院

                 20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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