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评选暨推荐第三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25 访问次数: 2001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发挥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根据《常州大学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5)》 (常大〔2021〕159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工作,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第三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现将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校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岗在职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导师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
(二)评审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是研究生健康成长的优秀指导者和引路人。
3.育人成效显著。指导五届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师生关系和谐,所指导的在读研究生表现优秀,具有较丰富的高水平学术成果,质量高的学位论文,所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后在相关工作岗位作出积极贡献。
4.课程教学成绩显著,教学研究成果丰富。
5.导师本人及其学生无学术不端或其他失范行为记录。
二、推选名额
实行限额推选,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可推选符合评审条件的“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各1个,学校评出“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各3个,向省里推荐第三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各1个。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报《常州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附件1)或《常州大学优秀研究生团队推荐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提交不超过2500字的参选事迹纸质材料(撰写要求见附件3),一式三份(含电子版)。5月6日前报所属学院参与评选推荐。
(二)学院评审推荐
学院组织评审,择优推荐。评审结果在学院公示三个工作日后于5月13日前报研究生院。材料包括:《常州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常州大学优秀研究生团队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提交不超过2500字的参选事迹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三)研究生院评定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根据评审条件和参选事迹进行评定,并择优推荐第三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省里。
(四)经学校评审推荐的第三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填报《第三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推荐表》(见附件4)、《第三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见附件5)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提交不超过2500字的参选事迹纸质材料(见附件3),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事迹材料要如实反映导师和导师团队在培养研究生过程中的案例和故事,体现真实性、感染性、可读性。另附推荐导师和导师团队彩色数码照片1张(不小于2MB,jpg格式)。上述材料于5月20日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2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