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评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21 访问次数: 1353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高水平学位论文的产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22〕3号,附件1)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将开展2022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本次参评对象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在江苏省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参与评选的学位论文应经培养单位认定不涉密且被评为校级优秀学位论文。
二、名额分配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各培养单位每个学位点择优推荐限额为1-2篇,其中博士一级学位点当年(2020.9.1—2021.8.31,下同)学位授予数超过20人的可推荐2篇,硕士学术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当年学位授予数超过30人的可推荐2篇,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当年学位授予数超过40人的可推荐2篇,其他只推荐1篇。没有一级学科点的二级学科点,可参照上述办法推荐。若一级学科点含多个二级学科点,其中当年学位授予数超过相应学位类别推荐数阈值(博士20,学硕30,专硕40)的二级学科点可额外推荐1篇。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对各学院参评论文推荐名额作如下分配:
(一)学术学位论文推荐名额
学院 | 一级学科 | 层次 | 学位授予人数 | 推荐限额 | 备注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 博士 | 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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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 硕士 | 3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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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学院 | 0703化学 | 硕士 | 57 | 2 | 材料学院参评 |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 硕士 | 46 | 2 | 药学院参评 | |
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 | 0802机械工程 | 硕士 | 19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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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 | 硕士 | 15 | 1 | 石工学院参评 | |
石油工程学院 | 082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硕士 | 1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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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 硕士 | 1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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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7安全科学与工程 | 硕士 | 1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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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子学院 | 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 | 硕士 | 17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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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硕士 | 4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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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 1202工商管理 | 硕士 | 48 | 3 | 仅120202企业管理限额2篇 |
史良法学院 | 0301法学 | 硕士 | 27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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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学位论文推荐名额
学院 | 专业学位类别 | 层次 | 学位授予人数 | 推荐限额 | 备注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6材料与化工 | 硕士 | 81 | 2 | |
石油化工学院 | 0856材料与化工 | 硕士 | 12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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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 | 0858能源动力 | 硕士 | 6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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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工程学院 | 0858能源动力 | 硕士 | 1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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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资源与环境 | 硕士 | 3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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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0857资源与环境 | 硕士 | 6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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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 | 0860生物与医药 | 硕士 | 3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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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 | 1351艺术 | 硕士 | 2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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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 1256工程管理 | 硕士 | 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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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评审推荐
1.组织申报。各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制定本学院本年度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方案,及时做好论文初评推荐的组织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2021届常州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名单》(附件2)中开放申报,分类遴选,集中评审,择优推荐。
2.论文评审。由学位点所在或牵头学院对申报论文组织评审,相关学院可参评。评审应把握评选定位,实行分类评审,注重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学术规范审查。每篇论文需由3位省内外专家独立评审,专家遴选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评审标准严格执行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标准(附件3-附表2)。
3.择优推荐。学院应严格按照评选名额分配表按一级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类别择优推荐,不得突破推荐限额。
(二)学校审核报送
研究生院对各学院初评推荐情况进行合规审核,根据上级限额推荐上报。学校评选推荐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周,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要求上报省教育评估院参加评选。
四、材料报送
材料格式应严格按照附件3的详细要求进行报送,学院推荐申报材料电子版由学院汇总后于5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联系人:朱伟,电话:86330236,电子邮箱:zhuwei6031@cczu.edu.cn),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版材料待恢复线下教学和办公后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科教城校区教学主楼823)。研究生院在推荐结果公示一周后于6月上旬完成材料报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院参评论文报送
1.参评论文电子版为PDF格式,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如发现参评论文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2.参评论文电子版不能显示作者、培养单位、导师等信息。不符合盲审处理要求的参评论文,教指委将取消该学位论文复评资格。
3. 参评论文均应用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等专业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需报送该学位论文中文摘要,其中博士论文摘要不少于5000字、硕士论文摘要不少于2000字。
4.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其他研究成果,可在学位论文“参考文献”后,以“附录”形式列出,学术论文请标明期刊级别、名称、刊号、期数,以及学术论文题目、第几作者等信息,培养单位和作者姓名统一用***代替。其他研究成果须注明关键信息。
(二)学院工作材料报送
1.学位论文原文(电子版PDF格式,论文封面模板见附件3-附表3);
2.学位论文推荐表(电子版WORD格式,模板见附件3-附表1);
3.专家评审表(电子版PDF格式,专家签字扫描版,模板见附件3-附表2);
4.推荐结果汇总表(电子版WORD格式,须提交纸质版材料,由分管院领导签字,并盖学院章,模板见附件3-附表7);
5.推优工作方案(电子版WORD格式,学院自行制定)。
特此通知。
常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