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王* 等8名研究生学院内通报批评处分的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 2022-04-08    访问次数: 3569

各学院:

经查实,近日,我校王*等8名研究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核酸检测,违反了学校学生疫情防控期间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生命健康与安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常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处理)办法》、《常州大学学生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违纪处分(处理)暂行规定》,鉴于以上8名同学因博士考试等原因未能及时参加,事后认错态度诚恳,积极主动补做核酸,经研究决定,给予王*等8名同学学院内通报批评处分,具体处理由各学院负责,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学院

姓名

学历

年级

处理结果

1

石油化工学院

*

研究生

2019

通报批评

2

石油化工学院

**

研究生

2019

通报批评

3

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

*

研究生

2019

通报批评

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研究生

2020

通报批评

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研究生

2019

通报批评

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研究生

2019

通报批评

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研究生

2019

通报批评

8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研究生

2021

通报批评

目前学校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希望全体研究生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管理规定。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4月8日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