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高素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26    访问次数: 1330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深入推进研究生质量提升工程,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更好地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根据研究生院下发的《常州大学高素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计划实施办法(暂行)》常大研〔202113 ,学校近期开展2021年高素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1年学校拟设4-6个高素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计划项目,所有研究生培养学院均应制定本学院高素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方案,积极参与项目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制定方案

学院根据《常州大学高素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计划实施办法(暂行)》要求,召集学科专家、导师进行认真研讨,梳理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的基本情况、分析总结导师指导培养过程中的经验、困难和不足。以师德师风、学术规范建设为引领,确定重点建设项目,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措施,注重针对性,突出实效性,体现创新性,制定并实施学院高素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计划方案。

(二)项目申报

学院可以根据高素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方案和年度工作安排,填写《常州大学高素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计划申报书》(附件一),向学校申请高素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计划项目1项。

三、项目评审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筛选出拟资助项目。评审以项目负责人PPT答辩和申报书审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研究生院将评审意见反馈给学院,学院依据评审意见优化项目建设方案,研究生院将拟资助项目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形成学校高素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计划,予以立项建设。

四、项目资助

项目建设费用由学校和学院共同资助。学校每年从研究生质量提升工程专项中设50-80万元,对立项高素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计划项目进行资助。学院应对项目进行等额配套资助。

五、其他要求

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项目建设期满后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

请各学院于126日前将《学院高素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方案》、《常州大学高素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计划申报书》签字盖章纸质版交到研究生院学籍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85532851@qq.com。如有问题,请联系研究生院学籍科。

联系人:刘爽   联系电话:86330237

     研究生院

    20211126

关于印发《常州大学高素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pdf

常州大学高素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计划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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