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年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14 访问次数: 951
各有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要求,定于近期开展在聘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2021年年报、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聘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年报工作
2017年至2020年选聘的产业教授,请于9月15日至10月11日,在聘产业教授登录“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 (http://jsxw.jse.edu.cn/,以下简称“平台”)填报基本数据(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年报内容将作为产业教授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原则上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不再要求产业教授提供其他数据。
二、2019年选聘的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中期考核工作
(一)考核内容
根据《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开展考核,中期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工作成效等。
(二)考核对象
2019年受聘的江苏省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
(三)工作流程
中期考核由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委托有关高校开展,中期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由有关高校通过平台报送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备案。
三、2017年选聘的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期满考核工作
(一)考核内容
根据《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期满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工作成效等。
(二)考核对象
2017年受聘的江苏省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
(三)工作流程
1. 期满考核由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2. 9月15日至10月11日,相关产业教授登录平台,填写《江苏省产业教授期满考核申请书》(附件),将签字盖章的PDF上传至平台。
四、有关要求
(一)产业教授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由聘任高校对其进行约谈并要求其整改。整改后一年考核仍不合格者,由高校报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审定后,予以解聘。
(二)期满考核优秀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经高校和产业教授同意,可直接续聘,并报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备案。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五年内不得申报。
(三)在年报和考核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解除产业教授聘任合同,并报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备案:1.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履职的;2.调离江苏工作的或调离原工作单位不能继续履职的;3.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4.有严重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事故的;5.有其他严重影响聘任高校和所在单位声誉的。
常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