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9-13 访问次数: 15767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3.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4.可于2022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及学制
除工程管理(MEM)〔代码为125601〕、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外,我校其它各全日制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详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2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 预报名。9月10日-25日,考生下载“2022年常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填写完成后发送至研招办邮箱:yzb@cczu.edu.cn。
2.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9月28日-10月19日,教育部推免生接收报名系统正式开通,申请人获得本科学习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后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常州大学”专业志愿。
3.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
4.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工作在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
考生在复试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5.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合格者名单由学院报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通知。
6.在规定时间内,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外统一公示待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审批。第二年6月中上旬向正式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艺术硕士)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全日制艺术硕士12000元/年。
2.奖助学金
学校实施丰富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政策,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等。
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设立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学年)、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生/学年,二等奖10000元/生/学年、三等奖8000元/生/学年);对于特别优秀的研究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额度为20000元/人;对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科研实践先进个人、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等设立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以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学校还设有“扬巴奖学金”等企业奖学金。此外,学校还设有助教、助研、研管岗位;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困难补助。
学校将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努力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五、推免生优惠政策
为鼓励优秀推免生报考我校,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凡报考我校的推免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录取入学后第一学年享受最高学业奖学金(不低于1.8万,最高3.6万);
2.在学校实施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选拔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计划;
3.申请“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优先安排;
4.到学校参加复试的,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入学后报销往返交通费;
5.入校后可优先选择导师;
6.具体奖助学金、接收奖励配套、学科奖励配套标准由各学院制定,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对外公布。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常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519-86330238;
常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