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16    访问次数: 1775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相关规定,有序推进2021年我校高校学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确保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规范完整,不让一个毕业生因学历电子注册图像上报问题影响就业,我校将继续采用江苏图采图像远程采集系统进行线上采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时间及对象

2021425日—54

所有2019级研究生

二、采集办法

1.各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固定采集点,安排专人按照图像采集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组织学生进行图像信息采集(可以班级为单位)

2各学院应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图采”微信小程序或关注“江苏省招就中心”公众号,选择“服务指南”中“图像采集”项目,实名验证通过后,严格按系统要求进行在线采集和校对确认。

3.建议有条件的学院可为采集点配备柔光灯,确保采集点光源稳定均衡,安排工作人员维持秩序,进行辅助性指导。

4. 建议通知学生着白色上衣,不戴眼镜拍摄。

三、图像采集工作要求

1.光线:建议面向窗户,自然光拍摄(避免阳光直射,不建议晚间拍摄),保证面部光线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人物姿态与表情:站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宜化妆。

5.衣着:应穿着与背景色区分明显的上衣避免复杂图案、条纹。(不得穿着蓝色上衣)

6.严禁翻拍:为确保证件照的实效性、真实性,严禁利用其它软件做任何脸部或美颜等处理,严禁翻拍其他照片。

四、交费方式

经报省物价主管部门备案,省招就中心将为学生提供电子图像采集、实名验证、后期制作、排版冲印、统一寄送等服务;为每位学生提供电子版照片和5张纸质照片;收费标准为15/人,学生在线提交照片时完成缴费(纸质照片和电子图像由省招就中心统一交付学校)。

五、其他事宜

1、具体操作指南和提醒见附件一、二。

2、按照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号)要求,学生采集的本人图像一般应为毕业前一年以内的。原则上学籍变动后的学生应重新进行采集。

请学院指定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一个联系人,420日前报研究生院。如有问题或通知中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及时与研究生院联系(刘老师,联系电话:86330237,办公短号:8237)。

重要提示:本次采集的电子图像将作为学历证书的重要内容在教育部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照片(纸质版、电子版)将用于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学信网、91job智慧就业平台等就业、求职、学历查询等重要方面。请通知学生务必严肃对待,认真按步骤进行操作,严禁翻拍,以免照片不合格无法通过审核,影响上述使用。

 

附件一:学生用户使用指南

附件二:常见不合格照片及解决办法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1416

附件一:学生用户使用指南.docx

附件二:常见不合格照片及解决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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