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导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19 访问次数: 1246
各相关学院:
为认真贯彻《江苏省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试行)》精神和《关于实施研究生导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请各相关学院将2020年上半年查实并处理的研究生导师违反“十不准”的情况报送研究生院,内容包括:违规情况、调查结果、学院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见附件)。
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强化纪律意识,不回避、不遮掩、不包庇、不护短,如实报送。如发现有瞒报、漏报情况,学校将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请各相关学院于7月7日前将研究生导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情况报告表(附件)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20.6.19
附件
研究生导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情况报告表
学院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导师姓名 |
| 所属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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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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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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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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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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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可复制,一人一表;
2.如无此情况,请在“违规情况”处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