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2020年度(第二批)研究生毕业与学位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20-05-29 访问次数: 2997
各有关学院、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全面复学复课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0〕13号)文件精神,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生,适当延后论文提交、学位申请和答辩时间。经研究生院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度(第二批)研究生毕业与学位工作,具体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见《常州大学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工作流程(第二批)》(附件)。各学院于2020年6月18日前将拟申请学位人员名单列表报研究生院(文件名:学院名称+2020年第二批拟申请学位人员名单),表格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研究生院
2020/5/29
附件
常州大学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工作流程(第二批)
工作 时间 | 工作 程序 | 工作要求 | 责任部门 | 备注 |
2020年6月17日前 | 学位申请书及学位论文提交 | 学位申请人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学位申请书2份; 2.学术成果(发表论文及专利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学位论文(份数学院确定); 申请人在提交上述材料的同时必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和“毕业与学位”栏中相关环节。 | 学位申请人; 学院; 研究生秘书 | 为保证按时毕业,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
2020年6月27日前 | 学位申请资格审查 | 学院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等情况,审查本次学位申请人员材料: 1.学位申请书; 2.学位论文; 3. 学术成果; 4.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相关环节(培养、毕业、科研等)。 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拟申请学位人员汇总表及学位申请人发表论文(专利)汇总表(同时统计各级别论文和专利总数;汇总表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 学位申请人; 导师; 学院; 研究生秘书 | 各学院审查申请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学术成果是否符合学位申请要求。 |
2020年6月27日前 | 学位论文 复制比检测和形式审查 | 研究生秘书汇总本次申请答辩学位论文电子版,检测学位论文文件名为:学院名称-学科名称-学生姓名-学号。 学院负责进行论文复制比检测(每生只能检测一次,不得多次提交不同版本)。检测结果按要求报研究生院1份,学院留存1份(相关表格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学院组织进行论文形式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学位论文须返回修改,修改后的学位论文须再次审查。学院将审查结果留存备查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 学院; 督导专家; 研究生秘书 | 学位论文通过形式审查后方可进入论文送审相关工作。 |
2020年6月30日前 | 学位论文送审 | 每篇论文由各学院聘请2位(博士论文3位)与学位论文研究领域相关的专家评阅论文,涉及材料如下: 1.学位论文; 2.学位论文评阅表。(注意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同类型) | 研究生秘书;研究生院 | 评阅人中至少1名校外专家。 |
2020年8月5日前 | 学院意见 | 各学院作出准否答辩的意见,涉及材料如下:准否答辩意见表。 各学院将论文盲审结果报送研究生院(汇总表样式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 学院负责人; 研究生秘书; | 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报送论文盲审结果组织论文抽检,制定校级答辩论文名单规则。 |
2020年8月10日前 | 校答辩 | 学院依据《常州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实施细则(试行)》实施校答辩 | 学院; 研究生院; 督导专家 | 学校督查,由学院具体实施 |
2020年8月10日前 | 学院学位论文答辩 | 学院在答辩前一周提交各研究生答辩安排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在答辩前3天必须出海报公示; 学院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会议,答辩会议涉及材料如下: 1.学位申请书2份; 2.学位论文评阅表; 3.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学院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审核并录入答辩结果。 | 学院; 研究生秘书 | 因疫情无法返校答辩的学生可以申请网络答辩,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批准后由学院组织实施。 |
2020年8月15日前 |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组织委员召开会议,涉及材料如下: 1.学位申请书2份;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 学院在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学位管理”栏相关内容 |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研究生秘书 | |
2020年8月20日前 | 学院汇总或上报研究生院相关材料 | 学院汇总以下材料: 1.学位申请书2份(交研究生院); 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 4.学术成果复印件; 5.授予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3本(1本交图书馆,1本学院存档,1本交档案馆);博士论文增加1本交国家图书馆。 6.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员基本情况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交研究生院; 7.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文档(答辩版定稿)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留存(每名学生学位论文电子文档存放在1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学号_作者姓名”,电子文档文件名为论文题目,电子文档是WORD文档格式); |
学位申请人;研究生秘书;学院负责人 |
学院提交研究生院材料: 学位申请书2份、学位申请人员基本情况表; |
2020年8月28前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准备上会材料、制作证书、发文并上报数据) | 研究生院 | |
2020年9月10日前 | 学位获得者学位申请和授予材料归档 | 学院负责归档以下材料: 1.学位申请书(由研究生院盖章后转交学院2份,其中1份由学院归入学生人事档案); 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 4.学术成果复印件; 5.学位论文1本 | 学院; 研究生秘书 | 学位申请书、学位论文、学术成果移交学校档案馆,表决票由学院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