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初评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28 访问次数: 1518
研究生培养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高水平学位论文的产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开展2020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0〕8号)文件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将开展2020年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初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类别
本次参选的学位论文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在江苏省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且经培养单位按标准、程序、规范审定公布的校级优秀学位论文。
二、评选名额及分配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各培养单位每个学位点择优推荐限额为1-2篇,其中博士一级学位点当年(2018.9.1—2019.8.31,下同)学位授予数超过20人的可推荐2篇,学硕一级学位点当年学位授予数超过30人的可推荐2篇,专硕一级学位点当年学位授予数超过40人的可推荐2篇,其他只推荐1篇。只有二级学科没有一级学科的可以申报。如若干二级学科同属一个一级学科且当年学位授予数超过30人以上的,则每个二级学科也可推荐2篇,其他只推荐1篇。其中,工程专业学位类别按照调整后的8个专业学位类别申报。结合参评论文情况对各学院推荐名额作如下分配:
学术学位论文推荐名额
学院 | 一级学科 | 学位授予人数 | 推荐名额 | 备注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 | 3 | 1 |
|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 27 | 1 |
| |
石油化工学院 | 0703化学 | 81 | 2 | 材料学院参评 |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 54 | 2 | 制药学院参评 | |
机械工程学院 | 0802机械工程 | 24 | 1 |
|
0807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 | 12 | 1 |
| |
石油工程学院 | 082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20 | 1 |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 18 | 1 |
|
0837安全科学与工程 | 7 | 1 |
| |
信息数理学院 |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6 | 1 | |
070205凝聚态物理 | 8 | 1 | ||
商学院 | 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 | 36 | 1 |
专业学位论文推荐名额
学院(领域) | 专业学位类别 | 原专业领域 | 授予学位人数 | 推荐名额 | 备注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6材料与化工 | 085204材料工程 | 48 | 1 |
|
石油化工学院 | 0856材料与化工 | 085216化学工程 | 53 | 1 | |
机械工程学院 | 0858能源动力 | 085206动力工程 | 51 | 2 | |
石油工程学院 | 0857资源与环境 | 085219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15 | 1 |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0857资源与环境 | 085229环境工程 | 50 | 1 | |
制药学院 | 0860生物与医药 | 085235制药工程 | 23 | 1 | |
艺术学院 | 1351艺术 | 135108艺术设计 | 56 | 2 |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评审推荐。
1.组织申报。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制定本学院本年度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方案,及时做好论文申报参评的组织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2019届常州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名单》(附件1)中开放申报,分类遴选,集中评审,择优推荐。
2.论文评审。学院对申报论文组织评审,评审应把握评选定位,实行分类评审,注重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学术规范审查。每篇论文需由3位省内外专家独立评审,专家遴选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评审标准严格执行《江苏省优秀学术学位论文评审标准》、《江苏省优秀专业学位论文评审标准》(附件2)。
3.择优推荐。学院应严格按照评选名额分配表按一级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类别择优推荐,不得突破推荐名额,同时报送推荐论文的《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审表》、《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和《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培养单位推荐结果汇总表》(附件2)。
(二)学校审核报送。
研究生院对各学院初评推荐情况进行合规审核,根据上级限额推荐上报。学校评选推荐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周,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要求上报省教育评估院参加评选。
四、材料报送要求(相关格式见附件3)
学院推荐申报材料电子版由学院汇总后于6月17日前报送研究生院,逾期不再受理。研究生院在推荐结果公示一周后于6月底完成材料报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论文报送
1.参评论文电子版为PDF格式,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如发现参评论文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2.参评论文电子版不能显示作者、培养单位、导师等信息。不符合盲审处理要求的参评论文,教指委将取消该学位论文复评资格。
3.参评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用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需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摘要。
4.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其他研究成果,可在学位论文“参考文献”后,以“附录”形式列出,学术论文请标明期刊级别、名称、刊号、期数,以及学术论文题目、第几作者等信息,作者姓名统一用***代替。其他研究成果须注明关键信息。
5.每篇参评论文(PDF版本)一个文件,命名规则为“学位论文类别(YB指代博士论文、YS-X指代学硕论文、YS-Z指代专硕论文)+单位代码+一级学科代码+题目(不含副标题)”。同学科门类或专业类别的论文按教指委归并建立若干文件夹,命名规则为“单位名称(全称)+教指委名称+篇数”。
6.每个学院一个电子包,内含本学院本年度评选工作方案(word格式)、本学院学位点和推荐数统计表(word格式)、推荐结果汇总表(word格式)、参评论文文件夹(按教指委类别、学位论文类别先后分类并标注)。
(二)工作材料报送
1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评选工作方案(WORD格式);
3专家评审意见表(PDF格式);
4学位论文推荐表(PDF格式);
5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培养单位推荐结果汇总表(WORD格式)。
研究生院
2020/5/28
附件
2、苏学位办〔2020〕8号省学位办关于开展 2020年江苏省 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