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26    访问次数: 10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发挥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根据《关于开展第四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选工作的通知》(苏学研会〔2024〕4 号)文件精神,现将校内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

校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岗在职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导师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

(二)推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是研究生健康成长的优秀指导者和引路人。

3.育人成效显著。指导五届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师生关系和谐,所指导的在读研究生表现优秀,具有较丰富的高水平学术成果,高质量学位论文,所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后在相关工作岗位作出积极贡献。

4.课程教学成绩显著,教学研究成果丰富。

5.导师本人及其学生无学术不端或其他失范行为记录。

二、推选名额

实行限额推选,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可推荐符合评审条件的“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各1个。学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第四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各1个。

三、推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在学院内推选符合评审条件的“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各1个。学院和申请人应认真填报以下资料:

1.《第四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推荐表》(附件1)或《第四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2.不超过2500字的参选事迹纸质材料(撰写要求见附件3),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事迹材料要如实反映导师和导师团队在培养研究生过程中的案例和故事,体现真实性、感染性、可读性。

3.推荐导师和导师团队彩色数码照片1张(不小于2MB,jpg格式)。

4.推荐导师和导师团队教学科研育人成果汇总表(附件4)纸质材料,一式份(含电子版)。

上述材料请于5月8日前报研究生院。联系人:朱伟,联系电话:86330237

相关成果支撑材料交学院留存备查。

(二)学校推选

学校由研究生院依据推选条件,组织专家对候选名单进行推选,并将推荐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把筛选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把立德树人放在首位,把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效应的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推选出来,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推选工作质量。

常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6

附件1:《第四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推荐表》

附件2:《第四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

附件3:参选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附件4: 导师和导师团队教学科研育人成果汇总表

附件1-4下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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