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洪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08    访问次数: 2159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洪叶奖学金”是王正洪先生、叶雪芬女士在我校设立的,目的在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拼搏进取,培养学生感恩社会、服务社会、造福社会的思想意识。现将2023年的评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标准和基本条件:

1、全日制研究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上一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位列测评范围的前50%;科研较突出者优先考虑;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其他社会奖学金者,不得同时申请本奖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者不得申请)

2、基本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积极参加感恩社会、服务社会、造福社会的各项活动。

3、奖励标准: 5000/人,共评选出2名研究生。

二、评审办法: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常州大学社会奖助学金申请表》(“申请项目”填写“洪叶奖学金”,“申请年度”写“2023年”),学院严格审核,确定参与校级评审名单,在学院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工部审核。

2、各学院限推1人参与校级评审。

3、在奖学金评审发放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刻取消奖学金的获取资格。

1)在发放期间表现差,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2)学习成绩大幅度下降者(以任课教师或学院提供的材料为依据)

3)有严重的不文明行为、有损公德造成较坏影响者。

4)其他不符合资助方要求的。

三、上报时间和方式:

1、社会奖助学金申请表2份(需贴上一寸照片);

2、汇总表纸质1份(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稿;

3、报送截止时间:20231115 

备注:表格中标黄部分填写时请删除。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118

 

附件:

常州大学社会奖助学金申请表(洪叶奖学金).docx

常州大学2023年洪叶奖学金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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