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26    访问次数: 3241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精神和《常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及校内评优表彰管理办法》、《常州大学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现将我校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范围为所有全日制在籍在学硕士生、博士生。

二、评选办法    

1.各学院要成立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及校内评优表彰评审委员会,向全体研究生做好广泛宣传,将具体评选条件、评选办法、评选名额等评选细则以各种形式向研究生公布。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保证质量、严格把关。

2.评选程序。有意申报的研究生提供证明材料向学院申请,交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初审,经学院评审委员会评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决定表彰。

3.关于公示。评选结果须经学院和学校两级公示,公示期5

三、评选名额分配


博士研究生名额分配:共计2个名额,材料学院1名,另一名由材料学院和安全学院各推荐1名学生通过校级评选产生。
   四、系统填报要求  

学院审批通过的国奖拟获得者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模块填报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院和学校审批通过后,可导出word审批表(学生和学院均可导出,导出后请修改下申请理由的文字格式,参考范本)Excel汇总表,打印+加盖公章交至科教城校区主楼823

 五、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电子,纸质一式两份)、《博士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纸质)、《硕士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纸质)于1013前报送研工部。

2.获奖学生事迹材料:报送名额:工科学院每学院2人【只有1人获奖的就报1人】、文科学院每学院1人,撰写要求附后,材料的内容、叙述、排版学院要认真把关,并做好典型宣传工作)电子版于113前报送研工部。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报送至研工部邮箱:cczuygb@163.com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范本).pdf


事迹撰写要求.doc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