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07    访问次数: 3060


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选树标杆形成典型示范,引导激励全省大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省教育厅、团省委决定继续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在籍研究生。本次评选表彰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6名,省级“优秀毕业生”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

二、评选标准

1. “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2.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评选当年应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及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3.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具体由学校规定。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推荐程序及要求  

1. 推荐程序:“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或年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经学院党政领导研究确定名单后上报学校,再经学校评选后报送教育厅。

2. 评选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平公正、自下而上、综合考量、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加强过程监督,确保推荐质量。“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各学院限推1人。院级推荐名单要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公示期至少3天)

、材料上报及评选时间

1. 材料上报要求:各学院将推荐工作报告、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1)、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纸质盖章版各一份)于4月17日前报送至研工部,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cczuygb@163.com

2. 工作进度:

4月17日前各学院组织完成材料的初审、公示与上报;

4月下旬组织校级评审(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月初完成学校材料上报。

、其他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平公正、自下而上、综合考量、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加强过程监督,确保推荐质量。

2. 疫情防控期间,各学院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评选程序,鼓励采取线上评选方式,减少人员集聚。


 附件1.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

 附件2  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xls




常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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