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09    访问次数: 2510

各有关学院、研究生导师和2019级研究生: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常州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常大研〔20167号)、《常州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办法》常大〔2013126号要求和研究生培养计划安排,现将2019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中期考核工作,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学院成立中期考核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公布中期考核工作安排,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各学院中期考核工作应在2021331日前结束,考核材料及考核结果学院留存归档。同时将考核结果填入常州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负责汇总、审核各学院的考核结果,研究生教育督导团开展现场抽查。

研究生院

2021.3.9

 

常州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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