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02    访问次数: 981

各有关学院:

现将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见附件),请通知课题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结题工作

一、结题范围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立项但未结题的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具体名单见附件1-3)。

二、结题内容

1. 研究情况。包括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研究过程和主要创新等。

2. 主要成果。包括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3. 经费使用。包括省资助经费、学校支持经费开支情况。

三、结题方式

1.按《关于做好2017-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课题主持人须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4),并附相关成果佐证材料。

2. 本次结题工作使用“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jsxw.jse.edu.cn/)进行填报。所有拟结题的课题主持人登陆平台填报材料并上传盖章签字后的PDF版本结题报告书和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含延期申请)。

四、其他事项

1. 原则上2017年、2018年的所有立项未结题课题应于2020年结题。凡逾期未结题或结题“不合格”的,将取消课题立项、收回资助经费并公开通报。

2. 2019年立项重大委托课题实施年限按开题报告期限执行。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项目应于2020年结题,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需附情况说明)。延期后仍无法结题或结题“不合格”的,将取消课题立项、收回资助并公开通报。

3. 各高校可按照课题研究质量决定是否推荐申报优秀课题,原则上不推荐延期的课题,推荐比例不超过本年度结题课题总数的15%,不足1项的可推荐1项;省教育厅将对推荐的课题进行审核评价。

4. 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为课题完成者颁发结题证书。

五、时间要求

依据课题管理办法,重大课题由省教育厅组织结题验收,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研究生院进行结题工作。课题负责人将《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在1115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待结题完成后返回学院由课题负责人将相关结题材料上传平台。

平台上传相关结题材料需在1125日前完成。账户名和密码待省里下发后另行通知学院。

                                                        常大研究生院

                                                          2020.11.2

附件1-3;关于做好2017-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 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 研究与实践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0)21号.pdf 

附件4-5:申报书及汇总表苏学位办(2020)21号 附件4-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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