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导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19    访问次数: 1239

各相关学院:

为认真贯彻《江苏省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试行)》精神和《关于实施研究生导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请各相关学院将2020年上半年查实并处理的研究生导师违反“十不准”的情况报送研究生院,内容包括:违规情况、调查结果、学院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见附件)。

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强化纪律意识,不回避、不遮掩、不包庇、不护短,如实报送。如发现有瞒报、漏报情况,学校将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请各相关学院于77日前将研究生导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情况报告表(附件)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20.6.19

 

附件

研究生导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情况报告表

学院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导师姓名

 

所属学院

 

违规情况

 

调查结果

 

处理意见

 

整改措施

 

注:1.本表可复制,一人一表;

2.如无此情况,请在“违规情况”处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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