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2018年下半年在职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18-09-20 访问次数: 2730
一、研究生下半年学位申请的前期工作(答辩申请、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等工作流程与上半年一致;上述相关工作及环节务必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同步完成),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掌握。
二、研究生下半年学位申请的后期工作按下表要求按时完成。
2018年10月30日前 | 学位论文送审 | 各学院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与学位论文研究领域相关的专家评阅论文,涉及材料如下: 1.硕士学位论文; 2.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表; 研究生院抽查外审2份(提供论文pdf版); | 研究生秘书;研究生院 | 学院自行决定是否送审 研究生院抽查外审(2份) |
2018年11月30日前 | 学院汇总或上报研究生院相关材料 | 学院汇总以下材料: 1.学位申请书2份(交研究生院);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4.学术成果复印件; 5.授予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论文3本(1本交研究生院,1本学院存档,1本学院归档材料汇总后交学校档案馆); 6.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员基本情况表》(分管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提交研究生院。 7.学位论文电子文档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报研究生院(每名学生学位论文电子文档存放在1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学号_作者姓名”, 电子文档文件名为论文题目,电子文档必须是WORD文档格式); | 学位申请人 研究生秘书 学院负责人 | 学院提交研究生院材料:1.学位申请书2份;2.学位论文1本及电子版。 |
2018年12月30日前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研究生院 | |
2019年1月11日前 | 学位获得者学位申请和授予材料归档 | 1.学位申请书(2份研究生院转交学院,其中一份归学生人事档案);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4.学术成果复印件;5.学位论文一本 | 研究生秘书 | 移交学校档案馆 |